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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 98号)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从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遴选一批优秀公务员到州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驻瑞丽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为4名,其中:遴选乡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2名到州政府办公室工作,遴选科员级公务员2名到州政府驻瑞丽办事处工作。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遴选名额。
二、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州政府办公室遴选乡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岗位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了登记,从事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7.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综合素质。
(二)报考驻瑞丽办事处遴选科员级公务员岗位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了登记,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12月及以前招录的公务员);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7.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从事外经外贸工作应有的综合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