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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含电子版);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报考人员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畜牧水产局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告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怀化市畜牧水产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畜牧水产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对象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畜牧水产局公开遴选工作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8191(怀化市畜牧水产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畜牧水产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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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畜牧水产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