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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0人公告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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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行政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8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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