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8:30至2014年7月4日17:30。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向阳南路党群楼8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中共六盘水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由中共六盘水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