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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检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自理。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取消其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五)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由市科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试用人选在六盘水市凉都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调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第四纪工委和市科协党组的监督下进行。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六盘水市科协网站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858-8201038(市科协办公室)。
市第四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858-6927543
市科协党组监督举报电话:0858-8201138。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