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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7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2人公告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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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办法:

采取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一)由区交通局纪检监察干部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分:2012-2016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以上10分;

2.学历分:大学本科及以上10分,大专7分;

3.职称分:取得高级职称10分,中级职称8分,初级职称6分;

4.工龄分:工龄满5周年的得6分,满10周年的得8分,满15周年及以上得10分。

5.评优分:2012年起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2分,地厅级表彰一次3分,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次5分,最高不超出2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报名时提供以上加分材料)。

6.其他加分项目:2012-2016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取得省部级执法资格加3分。

7.综合考评分:由考核组与应聘人员见面,进行综合评定: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

五、确定选调人选

考核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

如出现同分情况,具有执法资格及持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拟选调人选,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公告由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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