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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格审查要求。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条第二款所需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可以开展下一步遴选。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遴选工作。经研究,如确需继续开展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笔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为办公室实务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4.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的,相应减少录用人数。
(四)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适时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对象中有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职位的重点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
(七)录用
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1.市委办专职纪检员全面参与遴选过程。
2.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8223256(市委办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6927558(市第一纪工委综合办公室)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