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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4.现场确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兴化市行政中心1号楼1319室,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笔试内容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闭卷形式,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拟选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文字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
(四)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试用和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市委办公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83326106。
原标题: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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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