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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惠东县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进行文字写作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综合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招录单位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或信函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公示

确定的拟选调对象按规定在惠东县党建网、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是否进行依次递补人选,由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数、考试等情况决定。

三、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故意扰乱选调秩序或存在作假作弊、隐瞒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务员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惠东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东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惠东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惠东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惠东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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