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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研究确定各职位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市内公务员需报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除年龄外其他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于2017年4月10日。
(二)驻深单位公务员转任本市,应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转任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次选调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公务员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其中,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500元/人、省外公务员1000元/人。
(四)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我区后,住房保障由新区管委会依规统筹解决。
(五)调入光明新区的工作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调入后,人员先在新区组织人事局集中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结束后,再行安排正式工作岗位。
(六)各职位的最终人选由我局确定,如合适人选不足,则削减该职位选调人数。
(七)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611室,职位要求、选调程序咨询电话:0755-88211918、0755-88212716。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系统2017年4月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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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4月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填表说明
3.深圳市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5.计划生育承诺书
6.聘任制公务员知情同意书
7.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8.相关政策法规链接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