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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选调(选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选聘)对象,对拟选调(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调(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除司法局工作人员岗位外,选调(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中共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271863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点击下载>>>1-4.zip
1.2017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一)
2.2017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
3.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