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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7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4人公告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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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考察对象确定后,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1.确定拟遴选人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拟遴选人员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铜仁网、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适岗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3.适岗期。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期,适岗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九)办理相关手续

1.调动。拟遴选人员适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为公务员和符合调动到公务员岗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到公务员岗位工作,不符合调动到公务员岗位的调动到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适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2.“二次开发”工作。在市政府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二次开发”。对象为:已进入考察环节,因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二次开发”对象须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后,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公示、适岗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0856-5223482 5221327(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0856-5233500(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铜仁市监察局派驻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室)

原标题: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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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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