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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到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7年4月8日至4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景洪市民航路34号(风情园大门正对面),电话:0691-2122091。
(三)资格审查
由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经济管理及法律法规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内容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10%加权计算(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发展合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122091(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691-2146837(州纪委第三纪工委)
原标题:2017年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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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