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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重庆彭水县遴选公务员17人公告

彭水县人民政府 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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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考比例:拟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改报机会只有一次。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3:00至5: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年限、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19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9日(不含4月19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遴选机关不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则只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

2.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1: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职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终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考察。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申请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位、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选确定。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

2.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它要求

1.经本次遴选的人员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3年以上方可流动。

2.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内外遴选。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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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水自治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一览表.doc

2.彭水自治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doc

3.彭水自治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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