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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统计局办公室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二)考核和面试
采取上机操作实测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机操作实测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与拟选聘的职位人数比例为1:1。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泸州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由市统计局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考聘人员进行5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占编聘用手续。
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文学,联系电话:0830-3191422。
原标题:泸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统计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