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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考察结束后,由各遴选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遴选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因拟遴选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和转任
拟遴选对象须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举报。举报电话:8200730,5103021。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2004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5103562
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
市委政研室:8224623
市委编办:8210303
市检察院:7108763
市法院:2337422
市委讲师团:5199187
宜宾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8200027
市政府办公室:2339006
市政府法制办:2339022
市教育体育局:8224213
市司法局:3762739
市商务局:8229976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31150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167610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2167610
市档案局:2310967
市人才服务就业促进局:5103035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323161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翠屏区大队:2323161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溪区大队:2323161
市城乡规划监察执法支队:8226208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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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上半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计划表
2. 2017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7年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务员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