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选调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机关认定。
职位表中与工作经历、岗位工作经历有关的条件,以2017年9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与报名确认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站: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furong.gov.cn)。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4月17日下午5:00。报名时间结束后不能新增报考人员,已经报名人员可以继续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4、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4月21日下午5:00。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实际报名人数按报名确认人数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个人信息、更改报考职位。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日上午9:00—5月5日上午12:00。
6、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7、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选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
8、开考比例: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选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6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区委办、政府办文秘职位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撰写综合性材料,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第二轮为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第一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于资格审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19日。
(三)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区委办、政府办文秘职位笔试总成绩按两轮笔试成绩各占50%确定),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