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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无人报考或经批准减少遴选名额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考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2012年5月22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开考比例。遴选机关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29日。遴选机关须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此项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
4、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将于2012年5月31日8:0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各遴选机关面试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遴选机关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不低于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考察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体检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广西人事考试网、遴选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
0771—5860253、5857571(传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人事考试院:0771—5505211
监督电话:0771—5867134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