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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7上半年朝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区和域外调入人员72人公告

朝阳人事人才网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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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请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拟调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到所报部门(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位的需携带《准考证》,《准考证》到邮箱cyrdrczp@163.com(密码:rd123456)下载。各拟调部门(单位)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2。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每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2。拟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岗位),由拟调部门(单位)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所报职位(岗位)已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拟调职位(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拟调部门(单位)负责解释。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

四、考试或考核

拟调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按照1:2差额比例,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再由拟调部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排名。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拟调入资格。面试的时间、方式等另行公告。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调职位(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部门(单位)上报拟调人选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拟调部门(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调人员放弃出现的职位(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后,由拟调部门(单位)对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人员,市直党群法检系统报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拟调人员确定后,由拟调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转)等相关手续,并按所报职位(岗位)确定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八、工作纪律

各拟调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人事档案审核,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及时取消拟调人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帮助造假的也要严肃处理。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拟调人员,在拟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915960;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2638181;

朝阳市公务员局,咨询电话:2650767。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职位(岗位)信息表.xls

2.各拟调部门(单位)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xls

3.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4. 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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