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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内江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遴选1人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17-03-2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实绩突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在1978年3月28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工作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期限的;

3、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8日前(8:30—12:00;14:30—18:00)到市委农工委政工科(市中区新华路20号市政府大楼七楼))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同时鼓励自荐。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中共内江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1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1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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