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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7方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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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 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考察人员。

考察是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根据选调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确定人选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和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动

1、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2、调入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原用人单位划转解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方城县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5076822 0377-67252788

报名电话:0377-65076738

原标题: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方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3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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