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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18名以上(含18名)],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核减后选调人数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总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以能力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特别是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审理工作等方面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总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按20%折算综合总分。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笔试、面试情况比较排序提出拟调入人选。
(六)统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调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调任对象,并在选调和调任对象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须签订个人身份承诺书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现场报名时签订)。
(四)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局 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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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