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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二)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遴选依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面试比例和其他遴选事项。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遴选人员能力测试和考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指定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五)办理调动
经体检合格的遴选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22131 联系人:马 莉
原标题:恩施市交通运输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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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