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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通过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发布公告。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
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能力素质》。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即笔试科目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能力素质》×5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类别为公共行业类(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能力素质》。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 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1月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1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4.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公共行业A类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的9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高新区选调笔试平均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与面试及原件校验公告一并发布。
(二)面试及原件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与选调人数之比为5:1,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至2:1,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及原件校验的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告。
面试原件校验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2. 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加盖鲜章)1份。证明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是否同意报考、聘用后是否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等必要信息。
3. 由工作单位(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出具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鲜章)1份,证明需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名称、主要内容及从事此工作的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但需工作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4. 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一般事业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或所在单位鲜章。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选调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选调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一)依据选调岗位及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两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两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并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若拟聘人员现工作单位不配合调动,导致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的,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选调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一般事业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选调人员拟聘岗位类别及等级按《岗位表》中明确的选调岗位拟聘等级范围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与举报电话:
中共成都高新区纪委、监委驻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组,028- 85332669。
报名咨询电话:028-8519066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及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选调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中的选调岗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2024年10月26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
原标题: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4/24092115081655124092115081655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