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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入闱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总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选调机关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最后形成考察材料。本次公开选调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选调机关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任(调)人选,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在拟任(调)人选原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选调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条件及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
(三)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3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
(四)选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不得改报,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
(六)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七)如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到事业职位的,将调入事业单位编制,不再享受公务员待遇;
(八)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经选调后,转任(调动)到选调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保留中层待遇1年,事业人员不再保留中层待遇;
(九)根据事业单位职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职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职位等级。
原标题:余姚市城区四街道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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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姚市城区四街道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