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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湘西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2人公告

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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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等文件规定,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州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52名。具体见《2017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务的需为全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管理工作七级、八级职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事业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科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和七级、八级职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9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上午8:00至3月26日下午17:30。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于3月29日在州人事考试院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人事科。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在笔试考试前完成,资格初审情况要报州委组织部备案。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四)领取准考证

2017年4月7日8:30—17:30,在州人事考试院统一领取准考证。考生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综合、安置开发、饲料工业管理和基层民警一、基层民警二等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处理,主要测试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180分钟;基层民警一、基层民警二职位在笔试后、资格复审前还需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测试合格才能进入资格复审。财务、网络管理、劳动监察、审计、监督、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等职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与职位匹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力,考试时间150分钟。州慈爱园副园长岗位只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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