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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资格审查地址: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委办公大楼211室)报名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26-2338703。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4月1日上午到市委统战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相应职位和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日下午。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委统战部网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
(三)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作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市委统战部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委统战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到市委统战部机关顶岗试用3至6个月。试用期间,经研究确认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因此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调动
根据试用情况,经市委统战部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6808。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部机关和统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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