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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用。对拟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入试用单位。
7.调动。试用期满后,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人员,可于2018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到市纪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委新办公点2号楼2楼202)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另提供近期红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标题:宜城市纪委监察委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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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纪委机关
中共宜城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