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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省直单位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说明

江西公务员热线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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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遴选单位只审查报考人员报考是否经过其单位同意,并不进行其他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二、关于诚信报考问题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要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表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转任、调任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招考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关于《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的界定

《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四、关于年龄计算方法

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五、关于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方法

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即:遴选人员需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录、调任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起算时间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之日,军转安置公务员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审批之日。

有几段公务员工作经历的,以最接近此次遴选考试的后一段公务员身份认定之日起算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中途离开公务员队伍或或重新考录公务员的,之前的公务员经历不纳入计算范围。

六、关于现机关工作年限的认定

在现工作单位以公务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至今的连续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即:遴选人员2014年11月1日之后不得更换工作单位,以本人的组织人事关系为准)。

七、关于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9月29日。

八、关于组织推荐盖章的问题

《报名推荐表》组织推荐一栏,应由报考人员所在一级单位盖行政公章后方可上传,若所盖公章为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公章的,均视为无效章。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九、关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历的认定

以上四种情况不属于公务员工作经历。

十、关于外省江西籍公务员的认定问题

截止到2016年9月29日为江西籍或曾经取得江西户籍的外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关于职位报考

1.公务员可以报考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只有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报考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4.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不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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