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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比例一般不超过2:1。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经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可按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采取短期培训或跟班学习方式考察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三)体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遴选机关可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体检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遴选对象。各遴选机关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对象。
(二)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示,设区市直属机关在本市人事考试网(或当地组织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告全文链接: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43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