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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遴选程序(141人)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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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资格复审(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拟于11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遴选计划数不到5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对遴选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2”。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体检

考察合格人数多于遴选计划数的,由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察合格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计划数的,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

遴选职位若属于人民警察职位,在体检环节由遴选单位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比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省委组织部向各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人员的通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公告全文链接:http://lxks.offcn.com/2019/zkgg_1008/56780.html

原标题:陕西省2019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qkql/2019nzkzl/2019lxbgt/150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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