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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文秘B类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 笔试。笔试实行分类测试,考试测评类别分为文秘A类、文秘B类、管理A类、管理B类、执法类、财会审计类、技术类等。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
笔试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于11月中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 资格复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资格复审,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另一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核减或取消计划。
3.面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
对有特殊工作要求的遴选单位或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加试。加试情况详见《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对有加试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加试成绩占3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2月下旬完成。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讨论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六)公示
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省直群团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拟试用人员,按照《湖北省群团机关公开遴选专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试用、公示、任职等手续。
公告全文链接: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96人公告
原标题:2019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1/004001001001/20190930/6ec859b3-6067-4ecf-a249-0d86ad22f3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