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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机关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6年8月14日(含8月14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2周岁以下”的是指1984年8月14日(含8月14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1年8月14日(含8月14日)以后出生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6年8月14日(含8月14日)以后出生的。
公告原文链接:http://lxks.offcn.com/2017/zkgg_0810/30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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