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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重庆市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

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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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专业问题

网上报名严格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渝公局综〔2015〕29号)规定执行。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报考人员若认为其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应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查合格,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十、关于“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证书”的问题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证书的,可按照在校期间取得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报考。

十一、关于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的问题

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是指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现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时间计算截止遴选报名第一日当月。遴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更换工作单位的(以组织人事关系为准),取消遴选资格。

十二、关于“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的解释

“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是指除大学生村官以外,其他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十三、关于对“对近三年(即2014-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的理解

对因连续三年(即2012-2014年或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获得三等功的加3分。非因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获得的三等功,不属于遴选笔试加分的范围。

十四、关于回避的问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公务员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五、关于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的问题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六、关于考察的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解决‘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问题”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要求,遴选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环节各考察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十七、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遴选机关设置试用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十八、关于考试辅导的问题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具体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疑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86867375、86868611)或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本次遴选公告之《遴选职位表》)了解详细信息。

原标题: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2017年上半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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