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关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一)报名。采取组织择优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树立重政治品德重工作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提升全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维护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择优推荐办法,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综合本县(市、区)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实际需要,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人员报名。其中,垂直管理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6:00。
2.报名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
3.报名步骤:
(1)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专栏,点击“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登记表》)。《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3)上传《登记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前上传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的《登记表》的,各用人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放弃报名。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考生须通过电话咨询选聘单位,将所需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审核。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二)资格初审。各用人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每天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取消选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一经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用人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选聘机会。
(四)网上交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4: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根据岗位特点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绿码、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佩戴口罩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3.成绩公布。成绩通过灯塔—滨州党建(www.bzzzb.gov.cn)、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公布。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考试情况确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用人主管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各部门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查。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身份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交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④《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附件3);⑤《2021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⑦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并明确编制性质;⑧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⑨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面试。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聘用的,进行加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