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现将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分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两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驻德机关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县(市、区)的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等方式,与招录机关约定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不同县(市、区)直机关任职经历视为同一级机关;不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经历视为同一级机关)。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需足年足月计算)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等的获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组织推荐环节应从严审核把关,对政治素质不强、工作表现一般、群众基础差、档案存疑的报名人员,不予推荐报考。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dzdj.dezhou.gov.cn)“遴选公务员”专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址,登录“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报考,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在报名范围内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所有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3.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2021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人员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上传《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正反两面分别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三)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1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6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遴选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遴选机关要求在2021年11月16日16:00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