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原则上选择工作所在地的考点城市,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1年12月中旬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型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灯塔-党建在线”的“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7584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
原标题:2021年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lxtzgg/20211104/282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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