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计划名额数1:3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及时将调剂结果反馈考生。调剂后,个别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市级遴选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级遴选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遴选。
(六)体检
是否组织拟遴选人员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职位需要决定。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七)顶岗试用
市级遴选单位可对拟遴选人员顶岗试用,试用期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如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资格。市级遴选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八)讨论决定
市级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转任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各单位对遴选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帮助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详见《2023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工作联系监督电话汇总表》。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级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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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4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