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个工作日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另行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由南充市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考调工作组织单位进行的疫情防控措施。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规定期限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817-2666068(南充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2815039(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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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 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充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1日
原标题: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20211221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