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比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考察),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2:1的全部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遴选比选机关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职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比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2.体检。考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遴选比选机关负责组织。各遴选比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要求,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遴选比选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结束后各遴选比选机关党组(党委)将拟遴选比选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及书面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由各遴选比选机关根据遴选比选职位分配岗位,办理调动和任职备案手续。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层次职位的,可根据空余职数,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详细情况可在报名前咨询各遴选比选机关);报考乡科级领导职务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比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报考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本次公开遴选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遴选比选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遴选比选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准备参加遴选比选考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和通辽市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475—8836419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20015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通辽市直机关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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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通辽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比选公务员职位表(乡科级领导职务职位)
附件2:通辽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比选公务员职位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通辽市直机关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原标题:通辽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比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