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表》原件、3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公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或《引进人才登记备案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审核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
(6)2020、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度考核工作未完成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考核结果说明,若考核结果确定后未达到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取消资格)。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配偶现户籍所在地为通辽市的市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父母、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配偶在通辽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通辽市外报考人员,须提供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材料以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0)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需履行复印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不划定题目范围,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2.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可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人选,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岗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单位。
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书面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岗位试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2.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聘的情形,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不得随意放弃选聘资格,对随意放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要高度负责,对因把关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选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准备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本公告由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5-8836419(党群部门)
0475-8836244(政府部门)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624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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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党群部门)》
附件2:《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政府部门)》
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7日
原标题:通辽市2022年第一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