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内蒙古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32人公告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6-30

位置:首页 > 内蒙古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为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公务员32名。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各地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务员遴选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报名。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5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中,市公安局遴选职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已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7.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 《遴选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