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解析】
案件胜诉,要求侮辱先烈者公开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这向我们宣传了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即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式软件、平台等新媒体也不断出现在了大家眼前,它们在给大家带来了丰富娱乐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大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从“质疑”黄继光、贬损邱少云,到制造谣言丑化刘胡兰和“狼牙山五壮士”,再到此次案件中“暴走漫画”篡改叶挺烈士作品《囚歌》,一些人通过动漫、段子、综艺节目等歪曲历史,抹黑英雄,美其名曰“娱乐化表达”,但其实际目的是吸引眼球,赚取点击率,甚至仅仅是“开心所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叶挺个人的名誉及其后人的人格尊严,也严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历史情感。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此次宣判,不仅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有效保护了英烈的形象,而且彰显了法律的正义与庄严,对崇尚英雄、敬仰先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因此,为更好维护英烈的光辉形象,我们必须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公祭办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正义者得到捍卫,让侵害者受到惩罚,切实纠正治理社会审美偏差和价值错位。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烈的良好氛围,树立英烈名誉不容侵犯的正确意识。只有不忘英雄,不忘历史,才能走的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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