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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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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连组发〔2017〕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连云港市市区(不含赣榆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连云港市市区(不含赣榆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下载。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获得市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公开招考”入口。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09:00-9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7日09:00-9月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3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3日每天的09:00-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8112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8112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方面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选调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5881128。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调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调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9月4日09:00-11:3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新录用或新调整到连云港市市区(不含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不足3年的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岗评价

根据学历层次、工作业绩、相关工作经验等评价要素,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适岗评价结束后,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选调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适岗评价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适岗评价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另提交复印件1套),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2寸彩色正面照1张。

(3)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中,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6.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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