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江苏省省级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102人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1-07-28

位置:首页 > 江苏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可通过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1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诚信承诺,原则上每人一年内最多参加一次省和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遴选。

遴选、选调部门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省人事考试中心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应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选调职位降低开考比例至3:1(具体职位见职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8月12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选调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遴选、选调分别命题,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别划定。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1年9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或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选调职位,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直接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职位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测试)综合成绩。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选调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直接作为笔试(测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上午。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遴选、选调部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设区市、县(市、区)地方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此外,公开遴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取消面试资格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布;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遴选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面试由各选调部门具体组织,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遴选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选调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报名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选调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选调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体检由遴选、选调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 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选调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2.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选调部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经与调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调动手续前可对拟遴选、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其中遴选不超过3个月、选调不超过1个月。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3. 任职。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务、职级。

四、其他事项

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关注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选调部门联系。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遴选、选调政策咨询:(025)83395705

咨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12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点击下载>>>

1.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 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itemid=33498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