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通知单》和纸质版考前7日内和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
5.综合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021年12月6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综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遴选(选调)计划与综合成绩,分职位以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的,基层工作经历较长的,学历较高的;如再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1.体检。由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拟任用(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遴选(选调)职位匹配度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个人征信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任用(聘用)人员,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备案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将拟任用(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遴选(选调)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选调)单位提出,之后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对违反遴选(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依规依记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过程中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由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有关单位根据遴选(选调)政策和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依据公开遴选(选调)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遴选(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将纪检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对在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报考人员应加强自身健康管理,依照《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等工作。凡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测量。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和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需要,确需调整公告中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的,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将另行通知,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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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1年度廊坊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gwyks.gov.cn/sy/view/notice/4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