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值为100分,以面试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导致不能确定体检人员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相应人员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察政审
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考调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考察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参加面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面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严格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违纪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在考调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违反干部人事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参加考调人员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放弃体检、考察或调动的,组织人事部门五年内不再受理其调动申请,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考调考试。
4.考调过程中,考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5.考调工作的有关信息统一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简章》由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6225250(县委组织部)
0857-6231856(人大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6228249(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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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
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原标题:威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公室立法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weining.gov.cn/xwzx/gsgg/202206/t20220606_74625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