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县《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的暂行规定》(杭委组通〔2019〕77号)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上杭县财政局会计委派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其中:岗位一1人、岗位二1人)、上杭县审计局乡镇审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详见附件1《2022年度上杭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
遴选范围对象为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我县乡镇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及工作地点在乡镇的县直单位和县直部门所属单位在乡镇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正式入编参加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含占编不入编的工作年限,均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岗位要求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一并按此规定计算,下同),且在现乡镇工作满1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7日。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见习期转正定级考核合格)。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全部义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到诫勉、效能处理、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正在接受巡察,发现问题尚未查核清楚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交流调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相应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的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公开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遴选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相关工作经验(经历)材料须提供所在乡镇党委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以及任职或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和年度考核材料等;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4.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考者对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向上杭县人社局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5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及报名材料报上杭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由上杭县人社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三)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上杭县人社局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等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