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考生政策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长寿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于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后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首页“招考录用”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届时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长寿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为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至遴选转任结束,期间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公务员录用或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书》(以下统称《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指标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无故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长寿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长寿区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指标。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比例详见《职位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察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考察要求组织开展。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二)体检
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长寿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集中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首页“招考录用”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本公告由长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0661828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3: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原标题: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qcs.gov.cn/zwgk_164/fdzdgknr/zkly/202308/t20230807_12219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