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是中国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范围内首部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我认为白皮书从这5个方面充分展示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在我看来,白皮书的发布很具有时代意义。一方面,互联网司法的制度系统性的完善。这不禁让我想到在此之前我国已经成立了3个互联网法院,从我国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始,到又北京、广州两处互联网法院成立,设立互联网法院毫无疑问是互联网司法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全新路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可有了诉讼机构,诉讼规则如何确立一直是我们疑惑的话题,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能够在案件处理上提供规范性的指导,可依然不够完善。《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发布,可以弥补互联网司法的法律空白,标志着互联网司法制度的总体框架已初步搭建完成。另一方面,2019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也是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25周年。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很具有时代意义。这是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的集中体现。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互联网司法对于强化便民机制、提升审判效率、保障审判质量、破解执行难题、服务保障大局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现阶段有必要、有条件以白皮书形式,总结回顾中国互联网司法的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书》附录收录了10个互联网审判典型案例,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有力打击网络黑色产业,保护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的行为规范。这些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判决,为同类型互联网纠纷提供可借鉴的审判思路,也为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从业者行为提供指引,有力推动了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体系的完善和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目前,我国互联网司法已经取得系列成果,例如:互联网法院审理11类案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2679个法院入驻在线调解平台,2995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2个省区市试点“移动微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550万件...互联网司法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必将随着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进步不断与时俱进。我认为未来互联网司法在有了制度的探索以后在未来也应在三个方面深化发展:
一是深耕“试验田”,持续深化互联网法院建设。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的“试验田”和“桥头堡”,下一步人民法院要加大互联网法院建设力度,在技术应用、模式创新、规则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比如在前沿科技融合应用方面,互联网法院将积极研究应对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技术对司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大研发力度,找准应用场景、回应现实需求;
二是广推“微法院”,全面推开在线诉讼模式。对于众多的普通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发展方向是依托“移动微法院”全面拓展在线诉讼的广度与深度。切实真正实现功能高度集成整合,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司法数据互联网互通。
三是探索“新规则”,促进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一方面,将积极研究在线诉讼新模式对诉讼理念、诉讼原则、诉讼规则带来的深刻影响,推动从制度层面,构建完善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另一方面,将大力加强互联网专业化审判建设,优化设置专业化审判机构、聚集专业化审判人才、受理类型化互联网案件,为实现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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